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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9-3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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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2021年第三季度,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从全区正在运行的544个政府网站中抽查289个。自治区本级政府网站及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抽查比例为100%,其中,自治区本级网站检查44个,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115个;各盟市部门网站抽查比例为33.8%,共抽查130个。从抽查结果看,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有5家,抽查合格率为98.3%,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21年第三季度,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从全区5147个政务新媒体中抽取2380个进行检查。自治区本级政务新媒体抽查比例为100%,各盟市政务新媒体抽查比例为42.35%,其中不合格新媒体账号有187个,总体合格率为92.14%,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等盟市政务新媒体合格率高于总体合格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维监管意识亟需提高。部分网站运维监管不到位,主管单位未能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值班“读网”制度,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错敏字、无效链接等情况时有出现。如乌海市园林局网站首页长期不更新,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存在多个空白栏目。

(二)政府网站建设有待规范。检查发现,一些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未关联,如扎鲁特旗人民政府、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政府网站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够完善,如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的政府网站栏目页面头部区域未在显著位置展示网站名称,如扎赉特旗人民政府、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仍需加强。检查发现,一些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长期未更新,如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公安行政审批”、“土默特左旗文体局”、“通辽经济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新浪微博“阿尔山市环境保护”,今日头条“平安锡盟”等政务新媒体长期未更新。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互动保障能力不足,如微信公众号“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集宁双拥办”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功能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聚合相关业务内容,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运维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科学规划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合理开设政务新媒体功能菜单栏,同步建立内容保障机制。要加强常态化监管,有效解决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材料(产品)质量,切实做好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的相互关联。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机制。加强对“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信息维护工作,严格落实报审备案程序,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完整。要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行动,在同一平台上开设多个功能相近新媒体账号的,要尽快精简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对确属无力维护的新媒体账号要坚决关停。

2021年第三季度被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抽查发现并通报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抓紧时间整改,整改情况在通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附件:


  1.自治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doc

2.自治区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情况.doc

3.自治区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xlsx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2021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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