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席郑光照
协助主席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厅,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光照,男,汉族,1966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副总警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