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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五大任务”新闻发布会

    7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五大任务”主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磊作主题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一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韩彧,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玉生,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口岸办主任刘永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五大任务”新闻发布会发布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磊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跟大家作交流。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五大任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五大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发展的全局出发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深刻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战略擘画和深远考量。这五个方面重大任务,不仅关系着内蒙古自身发展,也关系着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和边疆安全,是内蒙古必须切实肩负起、认真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必须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完成好。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内蒙古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具有重大意义。全区上下以强烈的感恩之心和奋进之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意见》,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五大任务”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持续性抓手、管总性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各级各部门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一鼓作气、压茬推进,“五大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果。一是加强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推动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自治区党委组建了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务院《意见》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健全了统筹谋划、督查督办、激励考核、履职监督、宣传报道等制度,快马加鞭推进各项工作。统筹谋划方面,我们将落实“五大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锣密鼓修订“五大任务”实施方案、制定“五大任务”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排出项目、量化目标、明确任务,并将“五大任务”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全力推动形成发展重质效、干事勇争先、工作要落实的良性循环。一体推进方面,我们将实施“六个工程”作为关键抓手,把与“六个工程”相关的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纳入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协同联动、一体推进实施、严格跟踪问效,重大问题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政策红利切实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二是坚持攻坚克难、狠抓实干,推动重点任务实现新作为。我们坚持打破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职责、狠抓任务落实。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212项年度重点任务已完成13项,其余199项均完成工作进度的50%以上,实现了时间近半、任务达半,一些重点工作均获得新成果、迈上新台阶。具体而言,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来讲,去年全区完成防沙治沙面积950万亩,是年初计划的1.5倍。今年以来,我区持续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已完成防沙治沙1147万亩,预计到2030年将完成9700万亩治沙面积。值得关注的是,我区正加快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大力推广光伏风电治沙新模式,统筹推进增绿、增能、增收,力求取得“1+1>2”的效果。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来讲,2022年以来我区持续推进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实现边境地区饮水安全便利、用电稳定可靠、路网四通八达、信号畅通高速。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来讲,去年我区在能源领域实现了“10个全国第一”。今年5月,我区新能源装机已率先突破1亿千瓦,年底将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超过火电装机目标。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来讲,截至去年年底,我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237万亩、支撑全区2/3以上的粮食产能,今年我区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850万亩。为积极推动建设数量、质量双提升,我区修订出台了“田十一条”2.0版,确保到2032年率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从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来讲,去年我区口岸货运量超过1亿吨、刷新全国陆路沿边口岸纪录。今年3月,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复设立,这是我国与毗邻国家建立的第三个跨国境的经济合作区,将对引领沿边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带来强劲动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完成好“五大任务”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将抓好“五大任务”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国务院《意见》、推进“六个工程”、编制“十五五”规划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高标对位、善作善成。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树牢“抢时间、抓进度”意识,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速,切实把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朝着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扎实迈进,努力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我先简要介绍这些,接下来由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其他领导同志,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大家!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五大任务”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人民网记者: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请问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方面,我区有哪些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一岭:感谢您的提问!内蒙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方案》,制定各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成功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蒙古论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决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防沙治沙“三大标志性战役”,“十四五”以来,全区累计完成防沙治沙超过3000万亩,日均治沙超过2万亩,跑出了防沙治沙的“加速度”。今年以来“双重”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造林、种草、工程固沙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81.8%、67.7%、93.6%。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调整划定基本草原7.3亿亩,草原过牧预警面积不断减少。靶向治理“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一湖两海”水面保持在合理区间、水质稳中向好,察汗淖尔生态状况持续改善。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推进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已开工项目453个,开工率达84%,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81万户。今年1—6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黄河干流水质连续四年稳定在Ⅱ类,黄河支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全面消劣。兴安盟哈拉哈河、鄂尔多斯市无定河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大力提升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10.5万亩安全利用和1.29万亩严格管控任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三是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地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2023年以来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8万亩,盘活闲置土地7.3万亩。深化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耕地占补平衡27.8万亩。2023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9.58%、12.76%。四是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调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出台《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全部批复,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全区铁合金、电石、焦炭、石墨电极限制类产能全部关停退出。扎实推进包头市等3个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我区被列为全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8个先行先试地区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扣把全要素全方位治理格局、生态经济体系、保护生态环境制度机制立起来的工作目标,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抓实年度56项重点任务,与“六个工程”紧密结合、一体推进,确保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开花结果。同时也感谢媒体记者朋友们以及全社会对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的支持与关注,谢谢大家!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内蒙古总站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内蒙古是祖国的“北大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内蒙古的重大政治责任。请谈谈在2024年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工作中,有哪些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韩彧: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的重要战略定位,是我们必须肩负起、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按照实施方案及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扎实有序推进任务落实,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持续巩固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切实以内蒙古之稳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一是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若干措施,突出有形有感有效,推动主线意识深入人心。实施“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我区3个盟市、7个旗县、4家单位获评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确定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试点165个,创建兴安盟突泉县柳河村产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悦和社区等互嵌发展模式典型品牌,开展各族青少年线上线下交流活动1800余场次、覆盖46万余人,开发“我和草原有个约定”系列研学游主题产品、精品线路,接待团队1446批次、1.4万余人次,推动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二是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科技兴安、工程治理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政府监管效能,营造社会防控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道路交通、食品药品、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隐患21.6万项,完成整改19.9万项,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7%、29.1%,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三是优化合力治边新格局。坚持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完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推动资源力量向边境一线集聚。开展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紧扣边防部队需求,补齐民生服务短板。已完成投资64亿余元,水井水窖及配套入户设备建设受益1.6万余人,新建改造输电线路解决3万余名边境军民供电需求,G331、G55公路建设路段全线通车,第八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已投入使用。统筹推进“人防+技防”,全面推行草原110、“红色堡垒户”、蒙古包哨所等做法,提高护边员补贴标准,壮大护边员队伍规模。加快“平安北疆、智慧边防”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立体化边防管控试点建设,推进边境盟市军警民联防平台和旗市终端建设,提升信息化戍边控边能力。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完成好“五大任务”工作部署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是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内蒙古围绕紧抓快干新能源带动产业转型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习近平总书记去年6月在我区考察时强调:“坚持绿色发展是必由之路。推动传统能源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做大做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是内蒙古发展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自治区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抓快干新能源,协同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带动自治区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自治区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好中有进、进中蓄势的良好态势。一是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跑出“新速度”。2024年1-5月,全区新能源重大项目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完成投资492亿元、同比增长30%,占比能源重大项目已完成投资七成以上。1-5月,全区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835万千瓦,是去年同期的近1.3倍,位居全国第一。截至5月底,全区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0158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5%,同比提高了7.3个百分点,成为全国第一个新能源总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份,年可发绿电约230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碳排放超1.9亿吨,稳坐全国头把“交椅”。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区新能源装机规模将突破1.3亿千瓦,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超过火电装机目标。二是新能源装备制造助力经济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持续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加强招商引资和产需对接,成功招引瑞源电气、隆基氢能、宝丰等风电装备、氢能装备、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组织发电企业同装备制造企业召开多场产需对接会,促成供需合作。1-5月,全区风光氢储装备制造项目完成投资649.4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4倍,完成了年度计划投资的65%。截至目前,全区形成风电整建制配套能力500万千瓦、光伏组件供给能力3050万千瓦,氢能装备产能450台套,储能装备产能200万千瓦时,风光氢储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本形成,产值超过1.2万亿元。三是以新能源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实施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促进企业绿色转型。例如华能伊敏露天煤矿全额自发自用项目,利用露天煤矿边坡建设分布式光伏,预计年均发电量3212万千瓦时,可节约标煤约9815吨,有效降低企业矿用电成本。大力推进绿氢产业发展,全区已批复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40个、绿氢产能90万吨/年,应用场景涵盖绿氢制绿醇、绿氨、耦合煤化工、氢能交通等多个方面,全部建成后,可消纳新能源规模超2200万千瓦,对比煤制氢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1500万吨。加快发展新型储能,统筹规划电网侧和电源侧新型储能发展布局,全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404万千瓦,近期自治区又启动了新型储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年内新增新型储能规模超2000万千瓦。全部建成后,将有力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极大增强电网调节能力,保障绿色电力稳定供给,助力自治区经济实现绿色转型。中宏网记者: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重大责任,请问今年上半年我区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方面取得了哪些新成效?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玉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农牧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区农牧业发展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全区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年初以来,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各项政策,努力将政策红利变为发展农牧业的现实生产力,全力抓好组织实施。目前,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在表现上可以概括为“稳、实、足、强、优”5个特点。一是农牧业生产形势更稳。粮食丰收基础较好,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全区粮播面积达1.1亿亩以上,实施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600万亩。畜牧业生产保持稳定,新建、改扩建肉羊规模养殖场62个,育肥牛出栏64.8万头,建设和改造升级奶畜养殖场30个,人工饲草种植面积连续3年稳定在2000万亩左右。设施农牧业建设有序推进,开工建设17.2万亩设施农业,新建棚圈45万平方米,建成大中型饲草储备库104个。二是农牧业发展基础更实。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实施,710万亩高标准农田国债项目开工542万亩,2130万亩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全部完成,3个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获批。科技服务支撑能力有效提升,全国首创“科技110”服务模式,农技人员直接到田间地头开展服务。“蒙豆1137”、“华西牛”两个品种和“玉米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入选国家主推目录。引进高层次人才28名,建立“一链条一院士一团队”协作模式。三是生态农牧业底色更足。农业节水积极推进,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4635.3万亩,有望提前1年完成国家任务。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270万亩。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在17个旗县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区推介了10种典型模式,转移近一半超载牲畜。绿色转型进程加快,实施绿色防控3278.9万亩、统防统治3205.7万亩。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762万亩。在20个旗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成50处秸秆收储中心、250处秸秆收购站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8%。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99.6%,新增绿色产品104个、有机产品223个,名特优新农产品总数达735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四是农牧业产业韧性更强。产业化项目加快实施,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3家,总数达到72家。新创建国家级产业集群1个、产业园2个、产业强镇8个。品牌销售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新挂牌4个农畜产品营销中心,开展17场“五进”活动,京蒙协作农畜产品销售141.9亿元,同比增长2.2倍。庭院经济发展稳步推进,积极组织力量把发展理念、技术服务、经验模式送下去,带着农牧民干,重点打造20个苏木乡镇、200个嘎查村,带动1.5万户利用庭院发展特色产业。五是农牧业经营体系更优。农村牧区改革不断深化,提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2项试点,形成34项制度成果和4种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典型模式。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在5个旗县、20个乡镇、100个村开展集中连片示范行动,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在47个牛羊养殖大县推广兽医社会化服务,辐射覆盖全区70%牛羊养殖。金融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首创“金融副村长”模式,6016名“金融副村长”上岗服务,累计办理业务16.36万笔,交易金额2352.93万元,服务农户3.9万户。下一步,我们将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围绕“地水种技、粮肉乳草、链服融改”十二个字,全力推动各项政策和举措落实,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持续提升重要农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中展现新作为。内蒙古日报记者:构筑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是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也是内蒙古的重要使命。关于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筑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我区采取了哪些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口岸办主任刘永明:“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如一保持高位推动,在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方面不断展现内蒙古的新作为。一是坚持规划先行,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口岸。内蒙古现有开放口岸20个。为了高标准、系统推进全区口岸建设,我们立足大开放,围绕“通、集、落”,高起点编制口岸发展规划,实现了一口岸一规划,口岸建设规划先行的目标。根据规划,从2024年开始,三年内全区计划实施口岸重点项目85个,总投资371亿元。其中满洲里综保区铁路专用线、二连浩特智慧口岸、甘其毛都公路口岸大桥、策克千万吨级煤炭能源储配基地等一大批关键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加快建设。6月18日,我国首条跨境无人运输通道全线贯通。这些项目的建设极大提高了内蒙古口岸通关便利化、智慧化水平,口岸通关能力大幅提升。我区继去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进出境货运量破亿吨的地区,今年上半年,全区口岸进出境货运量达到6059万吨,同比增长28.1%,特别是6月份,全区口岸连创单日、单月货运量历史新高。二是统筹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多层级立体开放体系。近年来,我们立足内蒙古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对外开放改革试点任务,逐步构建起了多层级立体开放体系。目前内蒙古已经拥有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国家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5个边民互市贸易区、5个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5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3个综合保税区,今年3月,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复设立,成为我国与毗邻国家共同建立的第三个经济合作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在积极申建中,全区沿边开放体系不断充实完善,平台作用愈发凸显。今年上半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两个综保区贸易值同比增长98.7%、121.2%;全区边民互市贸易同比增长7.5倍。三是双向互动、内引外联,积极拓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鼓励创新境外投资方式,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增强外贸新动能。今年上半年,全区外贸进出口额830亿元,同比增长10%,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7%。全区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表现出较强的韧性和巨大的潜力,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出口活力充足,外贸市场结构和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外资来源地进一步拓宽,引资方式更加多元。目前,我们正在不断巩固俄蒙传统市场,加快拓展与日韩、东盟、欧美国家经贸合作,积极组织企业赴俄蒙、东盟、美国参加经贸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和双向投资有序发展。四是主动融入、深入对接,深化区域务实合作。与国内区域合作方面,内蒙古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深化京蒙协作;着力加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互惠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全力推进东部盟市与东北三省融合发展,合力构筑向北开放新格局;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合作,构建跨省生态合作经济区。与国外区域合作方面,内蒙古充分发挥外交外事渠道作用,健全常态化会晤沟通机制,定期与我国外交部和商务部相关地区司的联系沟通,与我驻蒙俄、日韩、欧美主要国家使领馆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目前,京蒙协作取得丰硕成果,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越来越深入,与东三省在物流、交通运输一体化等多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内蒙古与俄蒙在矿产资源、林业、农业和加工制造等方面形成了境内外合作产业链;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合作不断深化;与RCEP成员国贸易往来加强,享受关税优惠政策的同时,极大地提升了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总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筹谋划和高位推动下,自治区在完成构筑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这一重大战略任务上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不断深化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研究,以开放促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推动更深层次的合作,努力将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打造得更加巍然蓬勃!

    2024-07-10
  •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6月26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刘志刚作主题发布,自治区禁毒委副主任、教育厅副厅长张俊喜,自治区禁毒委委员、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德志,自治区禁毒委委员、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董刚,自治区卫健委医政处处长阿斯楞,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副局长潘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工作新闻发布词自治区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刘志刚各位记者、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对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注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2019年以来全区禁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五年来,遵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区各级禁毒部门坚持打防管控戒宣多措并举,保持了“禁毒执法打击效能上升、禁毒宣传教育成效上升、吸毒人员管控率上升和毒品流通数量下降、吸毒人员占比下降”的工作势头,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明显成效,全区禁毒斗争形势稳中向好。五年来,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社会共治。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断强化对禁毒工作的领导统筹,将禁毒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范畴,列入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自治区政府每年配套禁毒专项经费,加大“绿洲家园”工作站、禁毒宣传教育基地等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投入;自治区人大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填补我区地方性禁毒立法空白,强化禁毒法治保障;禁毒委成员单位积极履职、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禁毒宣传、禁吸戒毒、禁种禁制等工作;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指导建设禁毒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机制日臻完善。五年来,毒品违法犯罪打击效能大幅提升坚持打防结合、主动进攻。公安部门担当主责,以“清源断流”行动为牵引,整合邮政、海关、民航、铁路等部门资源,情报引领、数据赋能,以专业对职业、以合成打合流,保持了禁毒严打的连续攻势和高压态势,5年累计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0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40名,缴获各类毒品102.2公斤;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全方位强化寄递物流贩毒通道控制,在12个盟市物流园区建设禁毒工作站,落实实名收寄验视制度和举报奖励政策,培训从业人员3万余人,寄递渠道涉毒线索发现能力、毒品贩运查缉堵截成效大幅提升,延伸破获的毒品案件数占全部案件总数的18.5%。五年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成效深度拓展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以青少年为重点,在全区2800余所学校常态化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130余万名学生通过“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平台”学习禁毒知识,学习参与率达到90%以上;建成各类禁毒宣传教育基地128个、“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基地”1个,同时依托微信、微博、头条、抖音号、视频号“五位一体”禁毒新媒体线上平台播发禁毒消息、开展禁毒知识讲座和线上互动,组织禁毒巡回宣讲、禁毒普法志愿服务、禁毒宣传进万家等线下大型宣传活动400余场(次),最大限度普及禁毒知识,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线上线下受教育群众1100余万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显著增强。五年来,吸毒人员管控帮扶基础有力夯实坚持从严查控、帮扶救助。以“吸毒人员收戒收治”行动为抓手,最大限度排查收戒隐性吸毒人员,全区现有吸毒人员从2019年的2.9万人减少到目前的9875人,因吸毒引发的两抢一盗、侵财案件大幅减少;推进“禁吸戒毒基础年”建设,完善药物维持治疗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无缝衔接机制,发展禁毒专兼职社工队伍,落实吸毒人员全环节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复吸、消除涉毒隐患;深化“平安关爱”行动,组织街道(乡镇)开展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帮扶救助政策,感化帮扶其彻底戒断毒瘾、回归社会,累计帮扶戒毒人员及其家庭成员9028人次,吸毒人员管控执行率上升到90%以上。五年来,涉毒风险隐患防控屏障持续稳固坚持科技赋能、联防联治。结合我区地域特点,完善毒情监测预警体系,推广应用毛发检测、城市污水监测技术,开展毒品制造、毒品滥用情况预警监测,新精神活性物质特征分析和关联性判别,形成了监测数据异常地区溯源核查、打击、治理的工作闭环;公安、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依法强化易制毒化学品行业、设备监督管理,适时开展麻精药品、非列管成瘾性物质专项治理,全区易制毒化学品管控率达到100%;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全天候动态监测重点地区,精准化实地核查疑似地块,五年未发现大面积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当前,我区同全国一样已进入涉毒犯罪回升期、新型毒品发展期、治理成效拓展期,出现了“毒品犯罪向网络蔓延,毒品贩运向物流寄递渠道渗透,毒品滥用向麻精药品、非列管成瘾物质替代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下一步,自治区禁毒委将积极应对我区毒情形势变化,以“严防规模性制毒活动、严防制毒物品流失、严防重大吸毒肇事肇祸案事件、严防新类型毒品问题蔓延”为目标,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协调各成员单位,动员禁毒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形成毒品问题治理攻坚的最大合力,扎实推进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吸毒人员戒治帮教,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做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新质禁毒战斗力,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合力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新胜利。通报完毕,谢谢大家!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内蒙古日报记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国家的希望。教育未成年人远离毒品是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想请问,教育系统在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中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张俊喜: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禁毒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好奇心强,辨识能力不足,容易受到毒品诱惑,特别是青少年涉麻醉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的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全区教育系统主要开展的工作是:一是完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机制。我们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全面落实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要求各地各校把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有专人负责本地、本校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建立“人人参与禁毒”的毒品预防教育责任制。同时,建立学校与家庭沟通机制,实现课堂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二是大力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课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不断探索毒品预防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中小学生主要是了解基本的毒品知识和危害,培养他们从小“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高等院校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重要内容,并在相关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中不断融入,不断强化师生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毒品预防专题宣讲活动。我们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了“青春集结 无毒北疆”系列活动,1所高校建成自治区禁毒教育培训基地,8高校成立了北疆禁毒志愿者服务队。各地各校把毒品预防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6.1”《禁毒法》实施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在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创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四是持续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合力。各地中小学积极建立包括学校教师队伍、法治副校长和校外专家组(医学、法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禁毒专家)在内的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力量,不断提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能力。教育、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排查整治,切断毒品和涉麻醉药品等成瘾性物质非法流通渠道,防止流入校园。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创新完善学校毒品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为青少年营造“无毒、健康”的成长环境。我就讲这些,谢谢!法治日报记者: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我想请问,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是如何实施科学戒治、发挥职能作用的?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副局长潘涛: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近年来,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贯彻落实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体,以戒毒康复和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布局,向内精益求精做好教育戒治工作,向外积极探索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主动融入禁毒和社会综合治理大局。一是以人为本、科学戒治,探索所内戒治新模式。按照司法部要求,我区的戒毒场所全面建成了统一戒毒模式,合理设置了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和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诊断评估5个专业中心,形成了区域分设、专业戒治、医教并重、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我区乌海市戒毒所的戒治项目入选了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十大优秀教育戒治项目。同时,我们也有多项特色课程入选了司法部戒毒管理局100部优秀精品视频课程。二是履职尽责、放大优势,确保社戒社康获实效。面对毒情形势的变化和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打击整治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等重点任务,我们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不断丰富青少年禁毒宣传形式和载体。6月24日,我们在女子戒毒所打造的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将正式揭牌,首批将迎来150名青少年参观学习。此外,我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放大辐射示范效应,在社会面累计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91个,目前已经帮扶社戒社康人员2753名,将1968名解戒人员纳入了后续照管,帮助解决就业扶持、戒毒医疗、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问题411个,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62次,受益近1300人次。三是积极探索,精准施策,着力提升戒毒康复能力。我们计划在通辽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加挂戒毒康复所牌子,对场所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探索打造一站式指导服务的戒毒康复模式,实现提升吸毒人员就业率、降低未成年吸毒人员辍学率、降低戒毒人员再次违法犯罪率、降低吸毒人员复吸率等工作目标。下一步,内蒙古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强“一体”,打开“两翼”,主动融入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大局。同时,更加注重暂时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禁毒教育,依托普法早市、政务媒体、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警示教育,最大限度发挥教育预防作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媒体朋友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从刚才通报得知,当前,我区出现麻醉、精神药品叠加、替代滥用渗透的迹象。我想请问,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如何有效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监管的?自治区卫健委医政处处长阿斯楞: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我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始终保持对此类药品监管的高压态势。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紧紧围绕麻精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安全管理、销毁等相关环节,严格执行麻精药品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专人专账管理,规范采购,确保票、账、物相符,规范特殊处方管理,确保视频监控实时有效运行。二、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情况列入医院等级评审、合理用药考核、临床用药质量控制等工作的考核与评价中,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麻精药品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电子印鉴卡”信息化监管方式,大力推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采购,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施闭环式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及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流弊风险。三、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规范授予考核合格医师精麻药品处方权,持续提高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麻精药品管理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四、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防范打击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定期联合公安、药监等部门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依法强化监督指导责任,突出麻精药品管理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及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杜绝安全隐患。共同构建麻精药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北疆新闻记者:当前,我区新精神活性物质、非列管成瘾物质替代滥用问题开始出现,防范、治理滥用风险加大。请问,药监部门在麻醉、精神药品监管方面采取了那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针对当前涉麻醉、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特别是针对如何有效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的形势,下一步将采取怎样的监管措施?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德志: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自治区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严格履行麻醉、精神药品的监管职责,严防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全面筑牢药品安全防线,有效保证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每年在全区组织开展麻醉、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确保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一方面,严格规范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麻醉、精神药品生产、购销、储存、发运和安全管理等行为,不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监督规范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麻醉、精神药品采购、使用登记、处方管理、专人专柜管理等行为,持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守法自律意识,为人民群众更好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提供保障。二是全面强化社会共治。依托“6.26”禁毒日、“安全用药月”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持续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营造人人关心药品安全、人人关注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对麻精药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减少不合规、滥用、乱用现象的发生,提升公众的身心健康水平。三是切实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组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学校、KTV 、网吧等娱乐场所周边的药店、诊所为重点区域,以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以及未成年人容易滥用的右美沙芬等为重点品种,以药品储存的安全性、购销渠道的合法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持续筑牢麻醉、精神药品安全防线。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用药安全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线索流转、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麻醉、精神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逐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管合力,严厉打击涉麻醉、精神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规范全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利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及麻醉、精神药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合理用药知识,倡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共同承担起未成年人安全用药教育义务,开展青少年药物滥用预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正确认识精神类药物,自觉避免药物滥用,预防药物成瘾,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风险意识和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回答完毕,谢谢!内蒙古法制报记者:我们了解到,目前,寄递渠道逐渐成为毒品运输的方式之一。请问邮政管理部门在寄递渠道禁毒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么工作计划?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董刚: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邮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寄递渠道涉毒问题治理的责任,我们强化同公安禁毒部门的沟通联络,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寄递渠道禁毒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与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联合推动快递园区禁毒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建立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和政企互动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截至目前,建立了寄递企业区域总部“禁毒联络员”队伍,基本形成政企常态化互动新格局。部署开展全区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寄递渠道安全隐患,出重拳严厉打击毒品寄递等各类违法寄递行为。二是健全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一办五站”工作机制,在全区12个盟市快递物流园区建立了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寄递渠道禁毒工作站”等5个工作站,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开展面向从业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及时向公安机关推送涉毒线索,逐步建强安全管理力量,深化寄递渠道涉毒犯罪联合查缉工作,不断推动寄递渠道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组织各寄递企业通过班前会、周例会、集中培训等形式宣贯《禁毒法》,联合公安禁毒部门开展毒品预防培训,重点讲解如何识别毒品等内容,多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的禁毒意识和查、堵辨识能力。同时加强涉毒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引导和提升从业人员举报毒品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已覆盖培训从业人员3.2万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继续深入做好寄递渠道禁毒工作。一是持续抓好核心“三项制度”落实。督导各寄递企业把好收寄验视关,对交寄毒品疑似物的,做好用户信息采集,及时向公安禁毒部门上报线索信息。二是全力做好禁毒工作站实体化运行。以禁毒工作站实体化运行为依托,实现快递物流园区常态化联合监管执法,持续提升装备水平,提升数据分析和监管效率,达到“事前预防、事中预警、事后追溯”的目的。三是密切配合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禁毒部门的协作沟通,积极适应毒品犯罪形势新变化,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着力提升寄递渠道禁毒工作联防联控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严防毒品利用寄递渠道传播扩散。

    2024-06-27
  • 2024年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新闻发布会

    6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24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将于2024年6月2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举行。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苏海,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贺海东就大会情况和呼和浩特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分别作了介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胡坚波,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朱建国分别答记者问。2024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新闻发布会发布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苏海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各界朋友始终关注支持内蒙古的事业发展,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到会宣传报道。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绿色算力产业发展,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围绕“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依托内蒙古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大力布局、发展绿色算力产业,不断壮大发展新质生产力,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算力政策优势愈加凸显。国家层面,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支持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东数西算”项目建设;近日,国家数据局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出台了具体分工方案,提出18条支持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数据局对我区绿色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自治区层面,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集群绿色算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优化算力产业布局、强化电力保障、促进调度交易、推进绿色发展、拓展应用场景以及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等6方面提出16条支持措施,拿出“真金白银”赋能绿色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算力综合供给能力愈加增强。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内服务器装机能力已超过370万台,算力总规模达到4.7万P,其中智能算力4.1万P,位居全国前列;预计到今年底,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内服务器装机能力超过400万台,算力总规模将达到6.5万P,其中智能算力5.8万P,有力支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此外,我们将会同北京共同打造内蒙古(和林格尔、乌兰察布)-河北(张家口、廊坊)-北京-天津(武清)为主轴的京津冀蒙算力供给走廊,协同联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三省算力需求,进一步打造最强绿色算力供给者。三是算电协同发展体系愈加完善。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数据中心电算一体化发展方案》,通过适度超前做好新能源场址预留和电网规划建设、支持集群内数据中心电力用户享受战略新兴产业用电政策、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智算中心签订多年度电力交易合同、采取绿电直供和构网型储能、为大型智算中心适当配置保障性新能源指标等措施,稳定保障全国最优电价和不低于80%的绿电比例,做好现代能源与先进算力融合发展的大文章!四是算力上下游产业生态愈加集聚。以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为牵引,上游集聚了服务器、传感器、高低压电控设备、机柜等设备制造以及半导体材料生产企业10多家,落地了华为北方基地、新华三中央实验室、诚迈科技数字服务基地和智百诺、望龙两个信创终端品牌,构建软硬一体的信创产业生态;中游建成了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城市和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在全国率先开通了呼和浩特—合肥、呼和浩特—北京点对点400G全光网络,与全国25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建立了直达链路,落地建设运营商、金融机构、头部企业、国家部委等算力项目60多个,启动建设了集群算力资源监测与调度平台;下游招引了20多家数据加工处理企业、10多家运营运维企业以及移动九天、电信星辰、联通元景、讯飞星火等10个通用大模型,训练总参数量超过万亿,绿色算力全产业链集聚发展的生态体系加快形成。对内蒙古而言,发展绿色算力和人工智能,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内蒙古无限广阔的市场、千载难逢的机遇,呼唤着算力和人工智能企业以及各界精英到这里闯出一片新天地!为此,2024年6月29日,自治区将在首府呼和浩特市举办2024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特邀国家部委领导、院士专家、企业精英、媒体朋友,共商发展大计、共话发展未来。本次大会,以“共筑绿色算力网络,共赢人工智能未来”为主题,旨在通过共建、共享绿色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赋力、赋智,助力内蒙古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内蒙古力量。本次大会,将高质量组织1场开幕式、11场平行会议、1个主题活动、1个人工智能展览展示。“11场平行会议”分别由国内算力、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和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主办,围绕智算、大模型、数据要素市场化等领域分享产业趋势与技术实践。“主题活动”即“东数西算”工程算力枢纽节点交流会,邀请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八大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十大数据中心集群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围绕推进“东数西算”工程进行交流研讨。“人工智能展览展示体验区”,将邀请大家参观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本次大会相约在草原最美的季节,相聚在智算建设最火的区域,优越的环境、富集的算力支持,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汇聚磅礴力量。我们诚邀四海八方宾朋相聚内蒙古,共商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大计,共享绿色算力产业发展机遇!谢谢大家!2024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 贺海东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呼和浩特举办2024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新闻发布会,依托绿色算力向全国发出呼和浩特诚挚邀请。下面,我用3句话,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呼和浩特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第一句话,承办好2024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呼和浩特机遇难得、正逢其时。绿色算力和人工智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更是在新一轮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未来的核心抓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布局绿色算力和人工智能产业,去年我们成功举办了第一届中国绿色算力大会,与会的800多名业界专家、头部企业为绿色算力产业谋篇布局,为呼和浩特的发展把脉定调。一年多来,一大批绿色算力、人工智能上下游项目成功落地,一大批行业尖端人才集中聚集,呼和浩特绿色算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迈入了全新赛道。为延续算力产业迅猛集聚的这种良好势态。今年,自治区政府以更高规格、更高标准举办2024中国绿色算力大会,呼和浩特也将继续竭尽全力承办好本次大会。我们的主要想法:一方面,是面向全行业领域,给大家搭建一个展示成果、交流经验的“展示平台”;提供一个碰撞思想、探索路径的“对话平台”;打造一个增进共识、促进合作的“协作平台”。另一方面,我们想借助这次大会,向大家充分释放我市将举全市之力推动绿色算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强烈信号;充分展示近年来呼和浩特推动绿色算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取得的实践成就和亮眼成绩;更想与行业领域最顶尖的专家学者多学习、多交流,与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家朋友们多沟通、多互动,找到更多思想“契合点”、合作“共赢点”,共同推动呼和浩特“中国云谷”向“世界算谷”“世界智谷”昂首迈进,也能够为全区乃至全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呼和浩特力量。第二句话,发展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呼和浩特有条件、有基础、有优势。从条件来看,我们有适宜的气候,呼和浩特年平均气温7.7℃左右,空气干燥、气候凉爽,天然降温就能保证数据中心的自然散热,能够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至少20%;我们有优越的区位。呼和浩特作为一个省会城市,离北京非常近,乘坐高铁不到两小时,可以高度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我们地处北纬40-42度之间,是国际公认的大数据产业黄金纬度区;我们有稳定的地质结构,这里自然灾害少,是建设大数据中心的“理想之地”。从基础来看,我们有可靠的能源基础,内蒙古“天上有风光、地下有煤炭、手里有电网”,电力供应充足,发电量位居全国第一,绿电占比位居全国前列。同时,我区电价低廉稳定,依托相对独立的蒙西电网,实施电力多边交易,数据中心平均用电价格稳定在每度电0.32元左右,为全国最低;我们有良好的平台基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和持续培育,我们成功开通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成功入选了“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成功获批了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成功入选了全国首批“千兆城市”,我市已经形成了以数据中心为基础、绿色算力为支撑、人工智能为方向的发展新格局;我们有完备的产业基础,现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3大运营商,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国家气象局、中科院等国家机关,以及华为、科大讯飞、东方超算、并行科技、九州智算、华著智算等一大批行业龙头企业,都选择在我市布局算力中心和智算中心,这其中,华为云和林格尔数据中心是华为公司在全国布局的三大算力枢纽之一、北方最大的算力枢纽集群。目前,我市服务器装机能力超过150万台,算力总规模达到2.3万P,其中智能算力达到2.1万P,在全国算力指数20强城市中位居第15位。从优势来看,我们有聚集的人才优势,呼和浩特集聚了全区70%以上的高等教育资源,每年本科毕业人数8万人左右,完全可以为绿色算力和人工智能产业提供优质人才和智力保障。同时,我们还出台了“引才10条”“留人18条”和“双招双引14条”等一系列引才留人政策,去年,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同比增长1.49%,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增速排名第3位。特别是围绕留住高层次人才,实施了“大学生留呼工程”,每年有5万左右大学生来呼留呼创业就业。我们有完善的政策优势,国务院出台的《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要支持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东数西算”项目建设,要研究设立和林格尔金融数据产业园等。自治区层面也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全区8大产业集群、16条重点产业链的重点产业进行了谋划布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自治区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集群绿色算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呼和浩特也出台了《支持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从项目投资、电力保障、算力补贴、人才引育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支持。第三句话,推进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产业,呼和浩特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我们目标:就是要打造“最强绿色算力供给者”。实现路径:就是要做好“储、造、算、输、研、用”6篇文章。一是“储”。在现有数据装机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引进建设一批国家部委、大型国有企业、头部企业数据中心项目,包括加快建设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人保集团等数据中心项目,积极争取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数据中心项目落地,不断做大数据存储和算力规模,到“十四五”末装机能力达到350万台。二是“造”。依托我市半导体硅材料产业优势,不断延伸发展光电器件、传感器、存储器、服务器等算力基础设施。目前,已布局了超聚变服务器、国电南自高低压配电柜、云储新能源设备、显鸿SMT贴片生产、合盛碳化硅、中环电子级多晶硅等项目,正在积极对接浪潮服务器、三诺信创等北方基地项目,加快形成配套合理、软硬协同、绿色低碳的算力设备制造生态。三是“算”。预计到今年年底,总算力达到4.1万P,算力发展指数在全国排名继续前移;到2025年底,总算力达到5.7万P,其中智算算力5.2万P,算力规模呈指数级增长。同时,围绕提高算力质量,加快建设算力资源监测与调度平台,着力构建“和-京-芜-贵”跨区域异构算力一体化调度平台,重点推动“京数蒙算”“沪数蒙算”“粤数蒙算”,实现算力交易本地结算。四是“输”。目前,全市总出口带宽达到58.5T,与全国25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建立了直达链路,信通院发布的2024年3月份《算力网络运行质量工作简报》,内蒙古枢纽至京津冀枢纽、成渝枢纽、长三角枢纽时延均达到20毫秒以内。正在建设全市“一跳直达”数据中心直联网络,打造“1.2.5.20”时延圈,即城市内1ms、呼包鄂乌2ms、京津冀5ms、长三角20ms。同时,开通了呼和浩特—合肥、呼和浩特—北京点对点400G全光网络,下一步还要推动与其他主要数据中心集群网络直联。五是“研”。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科技“突围”工程,重点建设乳业、草业、动物疫苗、半导体材料、益生菌共性技术“5大创新中心”,打造“全区科技创新高地”。近期,我们与欧阳明高院士团队,共同建设了内蒙古交通集团交能融合产业创新中心;与西安交大共同建设了智能制造研究院;与黄维院士团队共同建设柔性电子研究院、柔性电子未来产业园。下一步,还要围绕大数据产业研发,加强算力、算法、算网、数据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数字经济技术转型、创新发展。六是“用”。我们将率先将绿色算力和人工智能运用到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比如,赋能社会治理,破除“数据壁垒”,打通“数据孤岛”,通过迭代建设“城市大脑”,推动人工智能在交通、医疗、教育、文旅、养老、金融等重点领域应用,目前,我们正在推动科大讯飞“全场景”智慧教育项目建设。赋能产业发展,通过开展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同步布局类脑智能、人形机器人、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推进研发数字化、生产智能化、经营一体化、服务敏捷化、产业生态化。赋能场景应用,重点是在轨道交通、地下管廊、环境生态等特殊领域,加强智能巡检、智能勘测、智能救援等场景应用,让人工智能发挥好特殊的作用。目前,2024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筹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这里,我谨代表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诚挚邀请各界朋友如约来到呼和浩特,共同开启这次草原风情与绿色算力的精彩对话。谢谢大家!2024中国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问:我国绿色算力和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如何?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绿色算力及人工智能有什么建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胡坚波:在绿色算力方面,近年来我国围绕算力生产、供给、运营、应用的全过程,通过融合推进算力设备、算力载体、算能协同和算用协同等多个环节推动算力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对于推动算力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其中,中西部地区绿色算力发展迅猛,中西部地区入选“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数量从第一批的26.6%增长到第五批的46%,占比持续提升。在人工智能方面,我国以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为主线,近年来取得积极进展,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增长,相关企业数量超过4500余家,智能芯片、通用大数据模型等创新成果加速涌现,智能基础设施不断夯实,为人工智能赋能新的数字化转型奠定良好基础。以内蒙古为代表的西部地区在绿色算力和人工智能发展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应当紧抓抢抓“东数西算”工程和“双碳”目标实施机遇期,一是加快构建多元异构绿色算力供给体系。内蒙古能源资源丰富,拥有稳定可靠的低廉电价优势,加快绿色电力向绿色算力转化,培育壮大通算、智算、超算等多元绿色算力产业规模。二是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持续提升数据中心绿电使用比例,加速液冷、储能等新技术应用落地,进一步提升算力碳效水平。三是深化人工智能和“东数西算”场景。围绕人工智能加大训练算力部署,拓展“东数西存”“东数西训”“东数西渲”等场景应用,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低成本、高品质、易使用的算力服务。四是推动绿色算力和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以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和产业深度融合为主线,在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智慧教育场景应用、智能化转型等方面,高水平赋能千行百业,加快推进本地AI产业化,加速产业AI化。问:和林格尔新区作为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内蒙古枢纽节点的核心区域,近年来在绿色算力、智能算力、金融算力和人工智能产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请问,下一步,新区在人工智能产业和算力应用方面有什么布局和举措?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朱建国:下一步,和林格尔新区在人工智能产业和算力应用方面的思路和举措是:聚焦算力及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发展,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改革创新“三项举措”,突出做大上游、做优中游、做好下游“三篇文章”,实现产业集群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做大上游”方面。一是做大研发“能级”,突出抓好集成电路产业园、智能制造研究院、柔性电子研究院、“P4级”数据应用实验室、绿色算力研究中心“一园两院一室一中心”建设,推动数字经济技术转型、创新发展。同时,再引进一批算力中心先进设计和智能建造企业,提升算力中心研发能级和建设水平。二是做强设备制造产业,围绕建设内蒙古自主品牌信创算力设备产业基地,在已落地服务器、高低压电控设备、机柜、电缆、网络安全设备等14个制造业项目的基础上,再引进一批算力设备制造项目,打造配套合理、软硬协同的算力设备制造生态。“做优中游”方面。一是继续做大算力规模,突出绿色算力、智能算力、金融算力三大优势,在已集聚运营商、金融机构、头部企业、国家部委等32个算力项目的基础上,力争到2025年底,再签约不少于15个算力项目,确保今明两年全部开工建设。二是优化算力结构,进一步做大智算规模,在已落地建设10个智算中心的基础上,争取到2025年底再引进智算中心项目不少于10个,推动智算规模达到5.2万P,占到总算力规模的90%以上,服务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三是提升网络运载能力,围绕打造呼包鄂乌—京津冀—长三角“2•5•20”时延圈,加快建设网络直达链路,推动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数据中心集群网络直联,形成绿色算力“进京入沪下湾区”的算网一体化发展格局。“做好下游”方面。一是强化算力调度输出,推动“煤+电”输出向“煤+电+算力”输出转变,建成投用算力资源监测与调度平台,构建“和林格尔-北京-芜湖-贵安”跨区域异构算力一体化协同调度平台,推动“京数蒙算”“沪数蒙算”“粤数蒙算”,实现算力交易本地结算。二是丰富应用“场景”,加快建设数据开发流通应用、模型训练推理、运营运维、信创适配“四大基地”,在已落地20多家数据加工处理企业、10个通用大模型训练基地、10多个运营运维企业的基础上,再招引一批算法孵化、模型训练、推理开发项目落地。加快实施“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行动,在已经建成运营80多个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推动在交通、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发开放一批应用场景,实现算力赋能、算力增效。

    2024-06-24
  •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三场主题新闻发布会

    2024年6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三场主题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李文钢,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李国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处长阿斯楞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宏网记者: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是维护公平诚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请问自治区在这方面有哪些举措?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文钢:感谢记者朋友对人社工作的关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必须长期坚持和丰富发展的重要经验。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劳动者才能安心乐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拦路虎”。今年以来,我厅认真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人社领域诚信建设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领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基本公共服务践诺六个诚信促进专项行动。其中,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促进专项行动、劳动用工领域诚信促进专项行动,就是以推进诚信建设为抓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通过激励和约束并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一方面,强化诚信激励。主要是通过积极打造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以点带面,促进全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目前,已评选出45家诚信示范机构,并在行业培训、品牌推广、评优推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同时,我们建立了和谐劳动关系“红名单”,并将认定结果作为评选诚信企业、诚信人物的必备条件,纳入自治区企业信用记录体系,进而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目前,累计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3777家。另一方面,强化诚信约束。我们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紧盯群众关心的非法职介、就业歧视等失信突出问题,强化监察执法。目前,已检查用人单位1235户,发现并督促整改克扣劳动报酬等违法案件28起。同时,强化劳动权益维护,营造良好用工环境。联合住建、公安、法院等12个部门,加大恶意欠薪的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金融业务、高消费活动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使失信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动“治欠”向“防欠”转变。比如,包头市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达65万元,经市人社局责令改正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后,该公司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工资,依法缴纳了罚款,并出具了守信承诺书,明确表示将依法用工,不再拖欠劳动者工资。今年以来,我们已将3家欠薪企业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布6起恶意欠薪的典型案例,对恶意欠薪起到了非常好的震慑作用。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诚信建设工作,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规范用工,以公平就业环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国网记者:社会组织诚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请问民政厅在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失信问题发布机制、提升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方面有哪些举措?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李国平: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社会组织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区近18000家社会组织(其中行业协会商会4058家)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发挥社会组织在“诚信建设工程”中的积极作用,我厅印发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行动方案》,从严格遵章守法、健全民主机制、开展行业自律、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活动开展5个方面提出工作举措,推动社会组织诚信办会、自主经营、自律发展。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全区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参与社会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年检率已达90.2%。审批自治区本级57家社会组织申报的92项论坛展会等大项活动,对3家不符合申报资质的未审批通过。联合财政厅开展线上会费电子票据审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设置标准不超4档,加强了对社会团体会费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组织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明确了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的部门职责,加大了综合监管力度。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立案查处了2家未按照核准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将89家1年未参检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将100家连续两年未参检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断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家,净化了发展环境。三是强化行为引导。组织全区40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会员企业经营行为。指导52家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团体标准262项,大力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全区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社会组织占比达27.3%,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组织占比95%以上,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优化,公信力明显增强。乌海市保险行业协会聚焦行业诉求和群众需求,发布风险提示,开展反保险欺诈、整治“代理退保”等黑产工作,发现涉嫌案件70件,减少损失1716.38万元;发挥自律职能,加强从业人员诚信管理,严禁夸大误导宣传、隐瞒产品真实信息等不正当行为,向行业发布《清廉从业行为准则》,开展“清廉之星”评选活动,以清廉文化助力诚信建设。下一步,我厅将持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诚信建设工作部署,坚持在诚信监督、行为引导、典型培育上下功夫,不断将社会组织自律和诚信建设引向深入,为自治区诚信建设贡献更多民政力量。谢谢!法制日报记者: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失信行为不仅会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更甚者会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造成严重危害。今年以来,人民法院在惩治失信和激励守信等方面有什么举措?当前取得了什么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法院工作的关注。今年以来,自治区高院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诚信建设工程部署要求,印发《全区法院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细化完善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和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等举措,助推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方面运用好失信惩戒措施,针对社会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依法适用失信惩戒及限制高消费等措施。2024年以来,全区法院限制高消费5.83万人次,限制乘坐火车、飞机惩戒28.75万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603人次,例如某劳务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拒不报告财产,依法被列入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实施后,劳务公司主动联系法院,将所欠货款一次性履行完毕,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失信惩戒措施,并协助其进行信用修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在维护社会信用体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方面通过激励守信等举措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的共识。全区法院依法对符合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情形的被执行人,及时解除相应惩戒措施,今年以来,删除失信信息1.29万人次,同比上升127.18%,解除限制高消费2.93万人次,这也侧面反映出有更多当事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针对部分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意识不强等问题,自治区高院健全完善信用激励机制,推行为自动履行全部债务的当事人出具“履行完毕证明”等举措,今年全区法院已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16710份,帮助当事人获得相应社会信用评价。 此外,针对逃废债务、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问题,指导全区法院加大攻坚力度,组织开展涉企、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强化联合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与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检察院联合印发《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今年1-6月初,全区法院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罚款32人次,拘留1927人次,向公安移送拒执罪线索127件,判决拒执犯罪10人次。翟某某在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存在未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并擅自将自己的房屋出售他人等行为,在法院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判决,法院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公安机关对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后,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翟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对打击失信发挥了强大的威慑作用。 今年4月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10个涉及打击拒执、失信惩戒等方面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在诚信建设工程中发挥好保障、促进和引领作用,引导公众树立法治意识、恪守契约精神,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 北疆新闻记者:近期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了解到,多部门出台了《2024年纠正医疗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等文件,请问自治区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进诚信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处长阿斯楞:感谢记者的提问。医疗卫生领域诚信建设关系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更与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自治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内容。我委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进诚信建设方面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部署开展医德医风专项行动,着重解决医疗机构“生、冷、硬、顶、推”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就医等候时间长等问题,通过优化就医秩序、规范诊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等措施进行整改,新增涵盖入出院服务优化、畅通转诊渠道等便民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三级医院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导诊、咨询、预约、便民设施租借等服务。85.5%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推行预约诊疗,缩短患者等待时间,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对于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我委联合11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医托、号贩子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强化对涉医网络直播和信息传播的监管,重点整治违规医疗和药品广告及涉医谣言,促进医药领域中各类机构和人员依法经营、守法运营、公益运行、服务群众。我委联合自治区疾控局针对医院、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在医药费用、院外购药、院外送检、高值耗材使用等方面开展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通过强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职能,维护公平就医环境。二是推动全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从2022年开始在全区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对于满足国家或自治区室间质控指标的机构及项目实行全区互认,满足盟市室间质控指标的机构及项目实行盟市域内互认,在不影响疾病诊疗及病情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原则上实行7日内互认。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先后公布两批涉及400多家医疗机构近200个检查检验项目的自治区互认清单,涉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核医学等多个专业。下一步,卫生健康系统将持续深入推进医疗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畅通举报渠道,虚心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20或12345热线反馈问题或提供线索,我委将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和谐、诚实守信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谢谢大家!

    2024-06-21
  • 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新闻发布会

    6月1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曹建恩介绍了全区第四次文物普查有关工作情况。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侯俊,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物普查总队队长、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孙金松分别就普查的范围、内容、目标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与往次文物普查相比技术方面的新特点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曹建恩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文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习近平总书记高度珍视历史文化遗产,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起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仅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更是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内蒙古是文物资源大省区。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区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099处,其中包括古遗址15240处,古墓葬3160处、古建筑452处,石窟寺及石刻47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759处、其他16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经17年,现有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摸清文物资源底数,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重要支撑。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自治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有关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度重视,于2023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主席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23个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2024年1月12日,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部署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视频会议。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对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按照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委派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相关处室和各盟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了 4 个工作组(队),具体负责普查组织协调工作。自治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了普查第一阶段各项任务。在第一阶段,自治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普查实施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区全部按照双组长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组建文物普查队伍153支,吸纳考古工作机构和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人员1074人加入普查队伍,落实普查经费3943万元。为了提高全区文物普查人员专业技能,顺利完成普查任务,自治区和各盟市在组织部分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培训班的基础上,于2024年4月中下旬分别举办文物普查培训班,累计培训1065人次,基本实现了对各级普查队员培训的全覆盖。按照国家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我们在赤峰市松山区和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组织开展了文物普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于4月底结束,共调查文物遗址494处。通过试点,对普查组织、队伍组建、工作流程、调查方法等进行了实践,培养了一批文物普查骨干,总结了典型经验做法,为全面铺开实地调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转入实地调查阶段,这一阶段从2024年5月1日起到2025年5月30日止,主要工作内容和任务是:严格按照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根据国家统一下发的普查底图、采集软件,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信息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资料,开展实地调查。对于复查文物,由普查队员基于普查系统预置基础信息,逐一核准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现状情况,补充更新相关信息,重点是掌握当前最新保存状况,了解“三普”以来变化情况。对于2012年以来已经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普查队员基于普查系统预置线索信息,逐一实地开展现场调查,采集文物基础信息。对于本次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普查队员采集文物基础信息,采集信息要重点突出文物价值载体部分,为开展文物认定提供依据。截至目前,我区已有87个旗县区正式启动实地调查工作,启动率为84%,已经调查文物遗址3686处。实地调查阶段是普查的关键阶段,任务重、时间紧、问题和困难多。自治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的技术指导,定期对相关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进行实地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及时解决普查队伍实地调查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文物普查工作有条不紊推进。文物普查参与部门多、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为了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关注和参与普查工作,自治区普查办公室围绕“什么是文物普查?”“为什么开展文物普查?”“文物普查的对象有哪些?”“内蒙古的文物家底是什么?”“社会公众如何参与?”等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文物普查常识和重点热点话题,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各地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并与各大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合作,推出了系列文物普查专题报道“数说内蒙古”文物宣传片。各盟市普查办公室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简报、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典型事迹、普查成果,进一步营造了支持文物普查、加强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同时,自治区和部分盟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向社会发出《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动员各方力量为普查提供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目前已经收到群众提供的线索13条,我们已经反馈给当地文物部门进行核实。下一步,我们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项目,与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密切合作,进一步完善任务清单,加强组织保障,做到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共同做好各项工作,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实效,为北疆文化品牌建设赋能助力。谢谢大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北方新报记者:请问这次普查在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普查的范围、内容主要有哪些?工作目标是什么?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侯俊:感谢记者的提问。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照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组织开展培训、试点工作。这一阶段的任务我们已经完成。第二阶段从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旗县地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这一阶段的工作。第三阶段从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完成验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我区文物普查的范围是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登记的21099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要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查工作,要实现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二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三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四是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与往次文物普查相比在技术方面有哪些新特点?最终要达到什么效果?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物普查总队队长、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孙金松:新中国成立以来,共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是1956年,第二次是1981年,这两次文物普查,对于丰富文物内涵,完善保护体系,促进事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那个年代普查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普查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漏查情况比较严重、文物认定缺乏规范、数据不够准确等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从2007年开始的,这次普查充分应用了水下考古、航空遥感、空间地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一系列新技术,得以在一些无人区、少人区开展普查,取得了显著成绩,普查数据成果得到了有效转化利用。相对于前三次文物普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正赶上我国科技创新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北斗系统、无人机、5G等世界领先的新技术更为四普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这次普查由国家文物局统一制定技术路线,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定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标准,并统一开发普查软件,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系统、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根据普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关功能,调查系统需要自治区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平台,搭建调查队伍与国家文物局之间的联系。调查路线是以旗、县为单位,普查队对三普所有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核,对新发现文物线索进行实地调查、登记,通过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后,上报到自治区普查平台,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并逐级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关联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最终报到国家普查平台,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等工作提供依据。在这次文物普查工作中,特别加强了对数据质量的把控。自治区将按照国家的要求,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2024-06-20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5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李忠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副处长樊锐、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武清华、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赵卫星分别答记者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李忠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支持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广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2024年4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5号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办法》共30条,针对制约全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的瓶颈问题,从顶层设计角度建章立制、细化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办法》中的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用于灭火救援的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消防通信设施;消防车通道(供灭火救援时消防车行驶的道路);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装备储备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区城镇化、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各类城镇新区、工业园区、新建道路大量涌现,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迅速增多;农村牧区的发展与时俱进,农牧民的收入显著提高、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农村、牧区对消防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与之配套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与构建完善的现代消防基础设施体系要求尚有差距,为补齐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自治区政府制定了本《办法》。《办法》重点明确了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在细化明晰责任分工方面,《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业的职能职责,并要求各级政府将履行公共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在建设方面,《办法》强调了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要求,指出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相应技术改造,并对农村牧区消防用水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在维护管理方面,《办法》中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水鹤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干扰消防通信。在保障灭火救援方面,《办法》要求消防指挥中心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设置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专线,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保障消防救援机构使用频率需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为公共消防设施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供水单位对火灾现场需要临时加压供水的,应当予以配合。在消防车通道维护管理方面,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打通“生命通道”,《办法》要求城市道路应当保证消防车通行;设置道路栏杆等障碍物的道路,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消防车通道并保证畅通,并对人员密集场所、住宅物业服务人在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确保消防用水安全方面,《办法》要求供水单位定期检查、维护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并定期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提供消防水源等相关资料。当然,工作任务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办法》出台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将其落到实处。接下来,我们将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并参与到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中来,积极举报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持续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普及一下,对群众发现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各地举报网站、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当前,全区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然面临压力,基层末端消防工作还需要夯实,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灭火救援力量还需要加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需要提高,这些都离不开广大新闻媒体、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消防工作,多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导向作用,为构建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问:涉及住建部门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办法》发布后,住建部门将有哪些相关措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副处长樊锐:涉及住建部门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办法》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应当与市政供水管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相应技术改造。二是建设、改造供水管网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统一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等消防供水设施。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改造或者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三是商业步行街、室外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消防车通道并保证畅通。 四是住宅物业服务人发现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应当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另外,《办法》还对消防车通道设置、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维护管理单位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今年,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我厅也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组织各地区深入开展摸底评估和论证,找准短板和弱项,梳理确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单。下一步,我厅将以此为契机,推进自治区公共消防供水设施更新,全面提升全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强化自查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为维护城市消防安全提供重要保障。问:为了确保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办法》规定了哪些内容加以保障?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武清华:公共消防设施涉及范围较广,因此在建设、维护和管理中涉及的工作很多,承担职责的单位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嘎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供水、供电、通信等公用企业和其他各类社会单位,为了做到齐抓共管,这就需要我们出台的《办法》从多方面加以保障。第一,《办法》立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提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应当与市政供水管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内部工作职责,确定责任人员,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第二,《办法》提出在资金保障上下功夫,要求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规划建设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三,《办法》依法赋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对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第四,《办法》建立了考评和监督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将履行公共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并鼓励对破坏公共消防设施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五,《办法》完善了问责机制,有利于督促部门、单位和个人履行公共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办法》的出台,为我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持和保障,我们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从深化打通生命通道工程、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单元、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办法》落到实处,推进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力量。问:我们知道,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的70%,请问现阶段,我区农村牧区的消防工作管理情况怎么样?本次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针对农村牧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是如何规定的?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赵卫星:自2022年起,我区在农村牧区大力推广建设乡镇消防力量,建立了1039个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苏木);《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农村牧区消防基础设施与农村节水饮灌、道路、电网等改造项目结合,逐步解决农村牧区缺乏消防站、水源等问题。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农村牧区消防工作责任、消防组织及消防力量建设、突出隐患治理、消防宣传教育等多项内容。此次《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的出台,就农村牧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实施要求和相关责任。《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牧区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职责,一是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范围,发现本辖区内公共消防设施损坏的,应当通知维护管理单位维修。二是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将保护公共消防设施纳入防火安全公约。三是苏木乡镇、嘎查村自建的消防供水设施,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嘎查村民委员会负责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同时《办法》还对农村牧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做了进一步要求,农村牧区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公共消火栓或者消防水鹤;未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采取修建公共消防水池、改造机井或者利用天然水源等方式,确保消防用水。我们相信,《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牧区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夯实农村牧区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农村牧区火灾事故发生。下一步,农牧部门将和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共同抓好《办法》的宣贯落实,提升我区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广大农牧民创建安全的居住环境,不断增强农牧民的安全感、幸福感。

    2024-05-21
  •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二场主题新闻发布会

    2024年5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二场主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俊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鹏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浩蒙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国旅游报记者:进入的旅游旺季,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防范和打击旅游虚假宣传、诱导购物、欺客宰客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有什么措施?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鹏飞: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文旅工作的关注。今年以来,我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文旅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将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对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深化诚信理念,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行业共识。安排巡查专员,密切跟踪网络热点,关注游客关切,对旅行社招徕过程中虚假宣传进行巡查,对违规行为立即叫停、及时处置。有效解决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问题,常态化开展“体检式”暗访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情况,引导游客依法维权。在自治区文旅厅官网首页设立“诚信发布”专栏,公布涉及诚信典型案例。2024年1-4月,全区出动综合执法人员13997人次,检查旅游经营单位5202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3%,办结案件17件,其中责令停业整顿2家,吊销许可证1家,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的合法权益。2022年至今,全区共处理旅游投诉案件9548件,其中涉旅行社8433件、涉导游369件、其他旅游案件746件,热线响应率、问题解决率进一步提高。2023年以来,针对旅游虚假宣传、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不履行旅游合同等行为,大力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出动73632人次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旅行社25730家次、旅行社服务网点770家次、旅游经营项目1435次、导游员(旅行社负责人)122人次。在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比如,依法对某旅行提供不具有接待服务能力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旅游产品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员梁某某在工作中诱导购物,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某旅行社虚假宣传,未按行程单约定入住相应标准酒店的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员刘某某擅自增加旅游项目、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我们正在对14起涉嫌失信违规事件,进行排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在严厉打击的同时,我厅将在5.19中国旅游日发布全区旅游行业诚信倡议书,不断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旅游市场良好环境。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下一步,全区文旅系统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对虚假宣传、导游不合规操作、诱导购物消费、欺客宰客等市场失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坚决依法惩戒、严厉打击,让旅游领域失信行为无所遁形。我们将用诚信和热情欢迎全国的游客朋友。谢谢!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了《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今年又是自治区诚信建设提升年,请问医保局在打击欺诈骗保方面有何举措?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浩蒙: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自治区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恰逢今年是自治区诚信建设提升年,结合基金监管工作,我们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加强医疗保障信用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加大对欺诈骗保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氛围。所谓欺诈骗保,就是定点医疗机构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骗取医保基金,或者参保人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倒卖药品非法牟利。欺诈骗保行为不仅侵蚀了医保基金,还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全区医保部门先后查处了多起欺诈骗保案件,其中情形较为恶劣的有通辽市健声中西医结合医院欺诈骗保案,该院在患者血液透析治疗时多计诊疗服务次数从而骗取医保基金,已被通辽市医保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经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向通辽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退赔人民币296.94万元。还有呼和浩特市团伙组织收购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案,被告人在网上发布医保卡套现信息,利用收购回来的医保卡为持卡人进行套取现金,并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定点医院和药店骗取医保统筹基金。经判决,4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诈骗金额41.9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还有篡改基因检测诈骗案,奥希替尼是一款治疗肺癌的靶向药,被纳入了医保目录。但开药的前提是需要患者提供基因检测报告,证明存在特定基因位点突变,才可以医保报销。为了销售这款靶向药,某制药公司医学代表侯某在肺癌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软件修图的方式伪造了患者的基因突变检测报告,使患者通过医保报销开药,骗取医保基金4万余元。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经判决,侯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退回。这些案例,反映了现阶段医保骗保犯罪的行为手段多样化,表明了医保部门对于医保骗保的态度和立场和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今年3月,“两高一部”印发了《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政策指引。在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会用好两高一部发布的《指导意见》,把医保信用体系建设与打击欺诈骗保结合起来,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针对欺诈骗保领域失信问题,我们会及时曝光,让大众明白骗保是一种图不利之财的心态和抱侥幸心理的行为,也是向大众传递出医保部门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对于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相关失信人员我们会列入黑名单,让失信者处处受限。还要加大对欺诈骗保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升社会各界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全区各级医保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广大群众如有相关欺诈骗保线索,可进行投诉举报。谢谢。新华社记者:市场监管工作与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密切相关。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开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本次要公开哪些失信典型案例?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官君山:谢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的违法失信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上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同时,建立了市场监管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发布机制,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诚信建设公示专栏,集中公示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经营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后,可申请信用修复、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月9日,已公布了第一批26户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名单。诚信计量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群众反应强烈的海鲜市场少数不法摊贩缺斤短两、加油站加油机作弊等计量失信不法行为精准打击,先后依法查处了5家加油站、2家经营海鲜商户,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名单。如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某加油站通过在加油机主板加装作弊设备,操控加油枪计量,显示值大于实际值,误差超出了国家允许的最大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构成使用破坏准确度的计量器具违法行为。2024年1月26日,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没收加油机主板并处罚没款50.89万元的行政处罚。食品安全诚信方面:重点加强对“四白”食品、校园餐饮、农批市场食品、特殊食品的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专项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诚信经商、守法经营意识。如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以及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行为案,当事人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2023年12月26日,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没收虚标生产日期的37种食品并处罚款人民币3.2万元的行政处罚。知识产权诚信方面: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公布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查处商标侵权案件91件、移送司法机关7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件、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18.9吨、货值2.19亿元。如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当事人销售的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涉及13个品种,经相关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1月19日,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并处罚款9.36万元的行政处罚。市场秩序诚信方面: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广告违法、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及网络商品交易、产品质量监管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及时调解和查处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如内蒙古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和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1月被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提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撤销了该机构的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及时更新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名单,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做到对诚信经营主体监管“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监管“无处不在”。内蒙古日报记者:我们在教育厅官网看到开设了“阳光诚信行动”专栏,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我们想了解一下,对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是如何开展整治的。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俊喜:谢谢您对教育系统开展这项工作的关注。——大家都知道,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们一直将查处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工作重点,有一些机构确实存在问题,我们采取“拉网扫街”与智慧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先后会同文旅、科技、体育等部门部署开展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起底排查、无证违规培训排查治理、无证办学违规收费专项排查、校外培训“数据稽核”等行动,开展执法检查1万余次,通过取缔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责令退费、做出行政处罚、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等手段,减少滋生“黑机构”的土壤,防范机构“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到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工作部署,在这方面,我们又加大了曝光力度,积极推动各盟市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将一些情节恶劣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通过官网陆续向社会公布,让学生和家长有效甄别,让违法违规举办的机构无所遁形,为合法合规举办的机构树立正面形象,让心存侥幸的举办者断了念想,为诚信经营的举办者做好“背书”,有效形成了正面激励和负面惩戒效应,持续在校外培训机构中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健康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我区校外培训治理水平。下一步,我们还将不间断开展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推动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行智慧监管,进一步落实国家预收费资金监管政策,有效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及时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跟踪落实“黑名单”培训机构及其举办者的失信惩戒,让守法者、合规者受保护、得实惠,让违法者、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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