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
营商环境是城市的首要竞争力。目前,我省已启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作为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之一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备选样本城市,去年杭州实施的153项改革举措,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会同其他五城市共同探索的50项改革举措,获国办发文推广。
“营商环境是‘软实力’,需要‘硬措施’来托底。通过法律形式固化后,政策会更具连续性和稳定性。”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胡祥甫介绍,对市场主体来说,《条例》就像一颗“定心丸”。
《条例》共7章70条,包括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创新创业支持、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章节。
以市场环境为例,《条例》围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规范了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市场准入、商事登记、自主迁移等环节。如第九条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这也意味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任何企业都可参与,包括外资。
《条例》中不少条款颇具杭州特色。比如,《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惠企政策集中通过数字化平台发布和兑付,正是杭州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成果;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远程异地评标,则展现了杭州通过数字政府建设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特色。另外,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共享法庭”建设等,均为杭州自主探索的、具有辨识度的改革举措。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马多里介绍,通过《条例》,一方面,固化近年来杭州市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做法,使之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另一方面,也对如何解决杭州市营商环境领域一些痛点、难点问题通过立法作出规定。
“市人大前期累计收集800多条意见,经过多轮修改,确保最大程度回应市场主体的关切。”陈马多里说,比如企业反映较多的市内跨区迁移难,《条例》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市内跨区域迁移、经营提供便利,不得设置障碍。
“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我们觉得很鼓舞人心。”宏杉科技总经理杨柳说,特别是《条例》提出要建立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大幅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企业很有利。(记者 沈琳 蒋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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