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孙绍骋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五大任务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全面”的重要要求,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路举措,科学谋划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奋发有为地做好内蒙古各项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的实施方案,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从更好服务和保障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扎实抓好各实施方案的施工落地。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年度任务清单,抓紧动起来、干起来,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和生动实践。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审议了自治区的配套文件,强调省级领导同志要带头遵守、自觉践行各项规定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驰而不息转作风、树新风,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会议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会议决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于11月18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
会议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了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政课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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