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宏观经济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06]199号 |
成文日期 | 2006-06-19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06]199号 |
成文日期 | 2006-06-19 |
兴安盟、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内蒙古东部区域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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