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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知识 |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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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8 15:56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全文



信息来源:草原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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