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分享到:
【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9 09:52 

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方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同时,积极调整“三公”经费支出结构,不断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优先保障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更新和运行维护需要。

202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3.85亿元,比上年减少47.1万元,下降0.1%,继续保持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20亿元,同比下降33.2%;公务接待费0.33亿元,同比下降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亿元,同比增长3.7%(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64亿元,增长23.5%,主要用于保障基层法院、检察院和其他执法执勤部门各类执法执勤车辆配置更新,满足执法办案需要;公务用车运行费2.68亿元,同比下降0.1%。)


202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预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比2020年增减变化
增减额 增减%
合    计 38,566.0 38,518.82 -47.1 -0.1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994.7 1,999.66 -995.0 -33.2
2、公务接待费 3,585.4 3,335.74 -249.6 -7.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1,985.9 33,183.42 1,197.5 3.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26,823.7 26,807.11 -16.6 -0.1
(2)公务用车购置费 5,162.2 6,376.31 1,214.1 23.5




信息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轮播图预览: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