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自治区建设工程领域仲裁机制,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仲裁的处理能力、公信力和效率,防范和及时化解工程建设纠纷,创造良好的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做好<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落实工作的通知》(内发改民营字〔2022〕174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开展建立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纠纷仲裁专家库工作,司法厅组织九个仲裁委员会所在的市司法局、仲裁委员会共推荐专家108人。经过资格审查、背景调查,考虑专业水平、裁判相关案件经验、办案质量等因素,经专家评审、集体研究,拟确定以下25人为全区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仲裁专家入库人选,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11月15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471-5301297 0471-530124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纠纷仲裁专家入库推荐名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1月9日